为使该项工作顺利推进,他们出台了《休宁县村级“阳光四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四务”公开的基本内容、类型、形式、程序和时间。规定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都要公开;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之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如村级事务内容方面就有一条:村内5万元以上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进展必须公开。该县还把每季度首月的15日为全县村级“四务”公开日。
“阳光四务”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全县各乡镇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细则,明确了具体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蓝田镇建立了“四务”公开专人负责制,每村指派2名村干部专门负责“四务”公开具体工作,同时编制业务培训材料和系列工作流程图,确保公开工作做到时间规范、内容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榆村乡采取每季度定期公开和临时工作重点公开相结合,同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以及“村民公开接待日”、“回音壁”等形式进行公开,真正实现党员群众与干部“零距离、面对面”交流。 ·李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