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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30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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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 出事故担全责
  歙县一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车主承担全责。1月16日,经法院调解,该男子赔偿被撞女子12000元损失。

  去年3月11日9时40分左右,姚某骑一辆电动自行车,由歙县渔梁驶往潭渡中学方向,途经百花路岗亭红绿灯路口时,与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歙县交警队认定姚某骑车闯交通信号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章某无责任。章某右膝内侧韧带损伤,花去医药等费用15000多元。法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耐心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姚某兑现了赔偿款。   ·方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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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日报综合新闻·专版02电动车闯红灯 出事故担全责 2015-01-30 2 2015年01月3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