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对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关,既做到行业来源广泛,又确保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符合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成立单独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陪审员的培训、使用和管理,规范人民陪审员陪审、评议、考核、保障工作。
二是继续推行专业化陪审。面对案件复杂化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该院注重将法官的法律知识与人民陪审员的专业化知识相结合,在人民陪审员的选聘及案件参审安排上进行专业化选择,有效提升裁判效果和司法公信力。
三是继续扩大陪审参与范围。将陪审员使用范围扩展至审判活动全程及其延伸阶段,包括诉前调解、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陪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调解、执行信访案件的见证和接待化解、案后回访、法制宣传等,充分发挥陪审员在化解纠纷、执行联络、法制宣传、廉政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组织陪审员开展庭审观摩交流,举办陪审员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李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