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三个建设”,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建设。成立并及时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由乡镇司法所承担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司法所长参加省厅开展的司法所长轮训班。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主要有协调制度、工作制度和配套文件,工作制度体系正在形成。
打造“三个平台”,强化工作基础。一是建设工作基础平台,大力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业务工作、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司法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示范司法所创建、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放松,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信息化应用平台。通过信息化系统开展信息采集、教育矫治、解矫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水平。三是构建工作联动平台。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为依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协商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推行“三个规范”,提高矫正质量。一是规范衔接程序。为督促法院判决的社区矫正人员能在法定期间到区司法局报到,与法院共同印发了《社区矫正告知书》文本,避免了托管、漏管。二是规范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迁居、请销假等管控措施;积极探索心理矫治、行为矫治和劳动矫治相结合的载体。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社区矫正监管由“人防”向“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方向发展,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和矫正质量。 ·宋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