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对黄山市强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www.ahshx.gov.cn/zwgk/public/6615887/10684723.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可联系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吴经理;联系电话:1395599043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www.ahshx.gov.cn/zwgk/public/6615887/10684723.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chuchu1768520@folite.net)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日期、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黄山市强力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