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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劳社〔2006〕66号)规定,市、区两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继续采用生物识别技术(刷脸)开展城镇职工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2018年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2018年4月1日—2018年6月30日止。
二、认证范围:黄山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办理了按月领取待遇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
三、认证方式:1.使用黄山人社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下载老来网APP进行手机自助认证。
2.通过互联网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网上自助认证;异地无模板人员可以申请互联网自助建模。
3.居住在本市范围内的认证人员可持新社保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就近选择在黄山市任一认证点进行现场认证。
四、认证结果处理:逾期未认证的,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认证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待遇资格的,则于认证后的下一个结算月统一恢复并补发其停发的养老待遇。
黄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3月27日
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资格认证服务电话
黄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559-2543733
屯溪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0559-2596497
黄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559-8538761
徽州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服务中心:0559-6512191
休宁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0559-7519708
黟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0559-2267139
祁门县养老保险中心:0559-451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