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卖财产: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徽山路17号永佳福邸21幢104号房屋。(建筑面积178.69㎡,规划用途商业用房,土地性质国有出让。)
二、变卖价格:人民币100万元。
三、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
四、应买方式: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本院提交申请书,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办理登记手续。户名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账号:185725488550,开户行中国银行黄山市分行东市支行。
五、变卖方式:1.本院于2015年6月8日15时30分举办竞价会。竞价会采取密封函报价的方式进行,登记的申请应买人应制作报价函,密封于信封中,于竞价会召开前30分钟内至竞价会现场投放密封函。现场拆封,出价高者为买受人。2.竞价会无人登记的,竞价会后起至变卖期限内,以最先持相关有效证件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支付全部价款的申请应买人为买受人。
联系电话:0559-2319314
2319313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