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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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9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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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游客挨导游骂须斩断购物利益链
  □ 刘 鹏

  五一前夕,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总队5月2日就做出回应称,已迅速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对相关旅行社和导游进行处理。两天后,对涉事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拟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万元罚款,拟对导游陈某某公告吊销导游证。同时,将涉事企业及陈某某记入《诚信档案》。

  这一处理结果应该是合理合法,给游客和社会舆论算是一个不错的交代。

  问题的关键在于,禁止强制购物规定已经随《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一年多以来,类似的导游强制购物,因购物而辱骂游客的事情,为什么一直没有断过?比如山东游客香港旅游购物少被骂事件等等。

  作为导游,肯定比游客更加清楚相关法律,更加明白不可以强制游客购物的法律要求。但明知法律有严格的禁止、严厉的处罚,一些导游为何还敢强制要求游客购物呢,不购物就讽刺、就辱骂?这显然与导游个人法律意识、基本素质等有关。因此,严肃处罚当事导游,处罚其所在旅行社,是非常必要的。

  但除此之外,导游为什么敢冒被吊销导游资格等风险,强制要求游客购物?其背后的利益链不容忽视。对此,我们也不难从云南这位骂游客的导游的话中窥见一斑,甚至一目了然:“我付出了四天时间,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不消费,对得起你们的良心吗?”说白了,游客消费与否,与这位导游是有切身利益关系的。换言之,游客每次消费,导游无疑都是可以从中拿到好处,比如提成等。这是导游骂游客的关键,也是其无视法律、无视游客利益和权益的根本原因。

  按说,导游是导游,景区是景区,景区经商者是经商者,这本应该是完全分开的,但在事实中,这三方面无疑却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关系,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数导演拉来游客消费,商家会给导游不菲的提成,在金钱等利益的驱使下,资本可以违反法律,导游自然也是会“冒天下之大不韪”的。

  基于此,面对类似的、频频发生的导游骂游客、强制购物等事件,加强法律执行,从严从重处理与处罚涉事导游、旅社社等,这很必要。但更必要、更关键的,显然还必须从斩断导游和商家的隐性利益关系上入手,规范景区经营环境与风气!让商家的归商家,导游的归导游,游客的归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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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日报旅游03避免游客挨导游骂须斩断购物利益链 2015-05-09 2 2015年05月0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