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
市民王女士:黄山高新区齐云大道红星美凯龙商场开展抽奖活动,规定购物满一定金额可参加,但无论抽中何种奖品,都需按奖品价值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是否合理?
我来办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工作人员:反映人咨询个人所得税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沟通,王女士表示满意。对此,其他市民若不清楚,可与本科室联系(电话0559-2356539)。
记者调查
王女士说,她在美凯龙商场购物,参加抽奖,获价值499元的四件套,已按奖品价值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开始,她不清楚相关政策,以为设有起征点。经了解,税务部门告知,商场规定符合要求。顾客中奖后登记信息,个人所得税由商场代扣代缴,缴纳后可在税务申报系统中查询。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对累积消费达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获奖所得,按“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偶然所得”并无起征点的说法,但有些项目存在减免税优惠,如体育彩票中奖,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免征个税;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免征个税;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的,免征个税。 ·黎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