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3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1月1日起,《黄山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正式施行。届时,原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将不再执行。
据悉,我市各级医保部门自成立以来,深入实施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发挥了医保制度防贫减贫的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底,累计资助230269名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投入资金4557.4万元,共为贫困人口报销医药费用6.36亿元,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84%,门诊慢性病实际报销比94%。全市未发生一例已脱贫人口因医疗费用负担再次返贫现象。
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我市特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此次政策调整转换主要包含3项任务:调整现行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过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发挥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提升医保服务能力,统筹医疗医保医药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工作包括优化资助参保政策,将原有的全员定额资助贫困人口参保政策调整为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实施分类资助,稳定脱贫人口转为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参保普惠性财政补贴;分类调整大病倾斜和救助托底政策,过渡期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倾斜支付,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进一步夯实救助托底保障;坚决治理过度保障政策,严禁超越发展阶段、超出承受能力设定待遇保障标准,确保制度可持续。
·李晓洁·